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協會網站及新媒體平臺的運維管理,確保協會網絡媒體平臺準確、安全、高效運行,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及協會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網站及新媒體平臺的宗旨:宣傳黨中央和國家的相關政策、報道行業動態、發布協會信息、反映會員訴求、強化會員服務、促進經驗交流,始終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弘揚傳遞行業正能量,讓網站及新媒體平臺成為聯系會員的重要渠道,展示協會形象的重要窗口。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協會及所屬分支機構的網站及新媒體平臺,包括協會官網、官微,以及分支機構運營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微信群、QQ群、微博以及移動APP端等。
第四條 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管理和運行,堅持實行由協會領導下的“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強化服務、資源共享、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分工
第五條 綜合部作為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協會官網和官微的建設、運維;負責收集、核查分支機構上報的新媒體平臺備案信息;負責審核協會重大信息的對外發布;負責協調、組織和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做好運維工作。
第六條 對外宣傳部協助綜合部做好協會官網運維工作。各分支機構秘書處負責本機構網站及新媒體平臺建設、運維。
第七條 協會和所屬分支機構秘書處應指定專人負責本機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建設、運營維護、信息發布、運行狀況監測等工作。
第八條 從事網站和新媒體運維的工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能,熟悉《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信息公開發布管理制度》《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
第九條 承擔網站和新媒體運維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填寫“協會網站及新媒體運維人員登記管理信息表”(見附件一),并經本機構分管領導批準后上報綜合部。如運維人員有職務變動或工作調動,應及時向綜合部重新報備。
第三章 平臺建設和運營管理
第十條 協會官網、官微等平臺的建設,須由協會分管領導批準。分支機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建設和開通,應填寫“分支機構網站及新媒體平臺設立(變更)申請表”(見附件二),將網站域名或微信公眾號名稱、欄目名稱、服務內容等信息上報協會綜合部,須由協會審核同意后設立。
第十一條 分支機構網站建設應遵循與協會官網布局、設計風格等大體一致的原則。
第十二條 協會官網、官微的欄目名稱及服務內容變更須由協會主管領導批準。各分支機構網站、新媒體平臺的欄目名稱變更須由本機構分管領導批準,并及時上報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章制度,全面加強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信息采集、專題策劃,審核把關、刊登、轉載等各環節管理。運營新媒體的部門和各分支機構應與協會分管領導簽訂互聯網信息安全承諾書(見附件三),確保信息發布、審核、維護及對有害信息的監視、處理等相關安全保障制度的層層落實和責任到人。
第十四條在協會、分支機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上發布的信息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信息公開發布管理制度》,要遵守以下原則:
(一)注重上網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和完整性。
(二)及時、準確地公布協會及分支機構的各項通知和工作動態信息。分支機構在各自平臺發布的工作信息內容應遵循協會總體方針,與官網、官微的宣傳口徑一致。
(三)對外發布分支機構工作動態、部門通知由相關部門和分支機構審核,并報分支機構秘書長簽發;對外發布協會通知公告、協會工作動態以及重大、敏感類信息由綜合部和對外宣傳部共同審核,并報協會秘書長簽發。
(四)發布的信息應注重簡潔排版風格以及配圖的清晰、美觀。
(五)網站和新媒體平臺嚴格實行信息審核制度,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上網公開發布。
第十五條 在協會官網上建立網站鏈接的,需經協會主管領導批準,并按下列情況進行:
(一) 協會各分支機構網站應實現與協會官網的鏈接,其版面風格應與協會官網保持統一、協調,發布的信息內容符合本管理辦法。
(二)地方維修協會與協會官網建立鏈接的,應提供其社團登記證書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其他行業組織或企業與協會有業務活動的,在友好合作的前提下,可以建立雙方官網互鏈。需提供其社團登記證書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政府主管部門或相關服務機構官網應實現與協會官網建立友情鏈接。
第四章 互聯網群組管理
第十七條 協會各部門或分支機構原則上只能建立一個日常工作群,并指定管理員或群主。管理員或群主應當依法依規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
第十八條日常工作群應當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的監督,在群公告中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舉報入口,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第十九條 因業務活動或會議需要而臨時建立的工作群,應在會議或活動結束后一周內關閉。
第五章 安全與保密
第二十條 負責網站和新媒體的運維人員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識,加強安全技術和手段的應用,對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系統安全進行實時監控。協會及分支機構網站的內容和數據庫定期進行備份,保管妥善,做好平臺系統檢查、升級殺毒軟件和查殺計算機病毒工作,保證系統平臺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 負責網站和新媒體的運維人員要切實保管好本單位的登陸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不得外泄。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限定上網信息內容。下列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一)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事務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開的經濟、科技、社會等各類信息和統計數據;
(四)協會內部辦公信息或暫不宜公開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凡開設BBS論壇、對外設立微信聯絡群的各分支機構應加強對網上互動內容的監管,確保信息安全,第一時間清除不良信息,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 綜合部負責網站和新媒體平臺信息的保密檢查工作,要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安全的相應管理制度。如發現網站和新媒體信息有泄密內容時,應及時通告有關部門并做好事件記錄,督促相關運維人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六章考評和罰則
第二十五條 建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信息報送登記制度,每年通報一次官網、分支機構網站及新媒體平臺的發布信息情況以及訪問情況,作為相關部門工作評比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 凡有以下違規情況的,由協會給予通報批評并要求相應機構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報備或未經協會批準擅自建設開通網站和新媒體平臺的分支機構;
(二)對官網、分支機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宣傳工作重視不夠,未指定專人負責運維的;
(三)官網、分支機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上出現虛假信息或有嚴重錯誤的;
(四)違反相關規定出現失密、泄密情況的;
(五)未經批準擅自在網站和新媒體平臺上對外發布以協會名義的信息;
(六)違反“互聯網信息安全承諾書”的;
(七)影響協會形象的其他不良行為。
第二十七條分支機構網站和新媒體平臺如出現上述違規情況,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協會將在官網上取消相應分支機構的網站鏈接。
第七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