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行為,保障協會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協會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協會各職能部門及分支機構。
第三條 協會各分支機構在獨立開展對外業務活動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協會規章制度辦理法人授權委托手續。
第四條 協會綜合部是協會法人授權委托書辦理和授權委托的監管部門。協會法人授權委托書實行統一規范管理,其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自行印制和辦理協會法人授權委托書。 協會法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為個人的應注明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委托事項;受委托人為單位的應注明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人代表名稱。同時要注明委托權限和有效期限等內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章 授權委托事項及程序
第六條 下列事項可以辦理法人授權委托:
(一) 業務拓展與合作開發授權委托。即以協會的名義業務拓展和項目開發。
(二) 主辦和參與活動。即以協會名義參展、主辦培訓、召開各項會議或冠名參加行業調查等活動。
(三) 對外宣傳與信息發布授權委托。以協會名義對外進行宣傳和信息發布,包括冠名發布信息。
(四) 合同授權委托。即以協會名義對外談判、協商、簽訂合同(包括各類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意向書等);
(五) 訴訟、仲裁授權委托。即協會作為訴訟當事人參加訴訟或仲裁;
(六)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協會需求,應當辦理法人授權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為具備授權委托的依據:
(一) 委托事項已經協會辦公會議通過,并且在有關會議紀要上有明確記載;
(二) 委托事項已經會長在請示等有關文件上批準; 以上依據必須含有對委托事項明確的指示, 沒有具體指示或者指示不明確的,不得辦理法定代表人簽章授權。
第八條 授權委托期限為事項起始至終結,一般情況下,期限不超過一年。如需延續,則受托方須在在委托到期前一個月,向協會綜合部提出延續申請,由綜合部對所委托事項進行評估提出意見,并報會長審定批準后,辦理延續委托手續。
第九條 法人授權委托書辦理程序如下:
(一) 協會業務部門或分支機構需要辦理授權委托時, 應填寫 《協會法人授權委托書申請表》
(二) 報請協會法律顧問提出意見并修訂后,將有關材料交協會綜合部。綜合部對授權權限、范圍、期限、被授權人等提出意見。
(三) 經協會秘書長簽署意見后,報會長簽發。
(四) 申請部門/機構根據最終確定的授權事項, 填寫協會授權委托書,報綜合部蓋章備案后發出。
第十條 被授權人或受托人應當在授權委托書載明的權利范圍內誠實并善意地行使該權利。 被授權人或受托人應當保證根據授權所正式簽署的合同、協議、章程、決議、文件等與提交審核的文件前后保持一致,如最終文件與提交審核的文件不符的,由被授權人或受托人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法人授權委托書只在載明的有效期限內有效。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的痕跡。
第十二條 法人授權委托未經批準不得轉授權或轉委托。確有必要轉授權或轉委托時,申請人應報協會批準后,由綜合部辦理轉授權委托書。
第三章 授權委托管理
第十三條 協會對法人授權委托實行動態管理。在授權期限內被授權人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或公司出現重大變故的, 授權權限隨時予以調整, 原授權委托書自被授權人工作崗位變動或公司出現重大變故之日起失效。
第十四條 被授權人要妥善保管好法人授權委托書, 不得出借、損毀、遺失等;出現上述情況時,應立即書面報告綜合部。 被授權人申請補辦授權委托書時,由綜合部審核后,視情況決定是否補辦。
第十五條 發現被授權人發生違反委托書規定行為或委托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協會有權撤回授權委托。授權委托書持有人應在接到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其持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交至綜合部,由綜合部在該授權委托書上注明“撤銷”字樣及撤銷日期,并在“撤銷”字樣上加蓋秘書處印章。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出現時,法人授權委托書失效:
(一) 授權委托期限屆滿;
(二) 授權的委托書雖在授權期限內,但被授權人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或公司出現重大變故;
(三) 被授權人調出本單位的,自被授權人與本單位正式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授權委托書失效;
(四) 協會或法定代表人撤回全部或部分委托授權。
第十七條 授權委托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申請人使用、保管或交有關當事人,另一份由協會綜合部(附相關材料)存檔。
第四章 罰則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無授權權限、超越授權權限或授權期限已過期做出的行為,由被委托單位或個人本人承擔責任。協會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處分。被授權人不具備授權權限而進行的行為,給協會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負責管理協會公章、合同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有關人員違反本辦法, 未辦理法人授權委托手續而擅自在有關文件上蓋章的,將依法追求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前仍在有效期內的協會授權,要進行統一清理,按照本辦法進行重新備案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