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汽車維修企業維修事故車的經營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自律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是建立在汽車維修企業遵守行業自律公約的基礎上,專門針對事故汽車維修的專項經營,訂立的高于普通行業自律行為的特殊公約。所有遵守本公約的企業必須首先承諾遵守汽車維修行業自律公約。汽車維修行業的自律公約約定的條款,本公約不再重復約定。
第三條 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事故汽車工作委員會負責監督公約執行情況,并向保險機構推薦遵守公約良好的企業,推進優秀企業與保險公司的合作。
第二章 服務質量
第四條 制定標準化服務流程,包括事故車業務接待、損失確定、修換標準、報價標準、竣工時間、質保期限等。
第五條 公示維修事故車配件的來源、等級、質量標準等技術指標,保證不使用有質量缺陷的配件,使用副廠件、回用件、再制造件時,提前告知消費者并取得消費者的同意。
第六條 嚴格按照損失確認單做維修,堅決杜絕以修代換、以次充好等維修方式。
第七條 對于鈑金、噴漆等其他維修項目,需保證質量并給出合理的質保期限。
第三章 遵守法律
第八條 堅決杜絕制造事故、擴大事故損失及范圍、幫助客戶編造事故原因等行為,杜絕提高事故維修定損金額、用事故車維修費用幫助客戶做其他維修項目。
第九條 積極引導客戶實事求是報案,如實報告事故損失,不給客戶明示或暗示任何虛假報案的建議或意見。
第十條 業務接待人員要與保險公司定損人員保持端正的工作狀態,不用任何利益誘惑或引導定損人員做出違背其工作職業規范的行為,不與定損人員發生工作以外的接觸,不用吃請、送禮、現金等方式求得定損人員超出定損規范的行為,不承諾給定損人員任何回扣、提成等商業賄賂行為。
第十一條 實事求是的確定損失項目,不提供虛假的檢測結果,不提供虛假的損失項目。
第四章 消費者權益
第十二條 充分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第十三條 業務接待要熟悉保險條款及理賠流程,對于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索賠行為要主動提示消費者,不錯誤的引導消費者。
第十四條 對事故車的維修方式、維修項目、更換配件項目、維修費用、是否會產生貶值情況等要明確告知客戶。對索賠后是否會產生保險費的增加等情況要提前向客戶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做好事故汽車維修檔案,所有維修內容實時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