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客觀評估交通強國建設進程,充分發揮評價指標體系的“標尺”和“指揮棒”作用,科學引導各地區、各行業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我們研究制定了《交通強國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經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予印發。
部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確保質量,科學有序做好指標體系的完善和指標測算指南的制定工作。部綜合規劃司要會同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相關司局做好行業指標制定工作,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省域指標制定工作,部科學研究院會同部規劃研究院、水運科學研究院、公路科學研究院等相關科研單位做好指標測算指南研究及技術支撐等相關工作。各行業、各單位要協同配合,高質量推進指標體系的建設、管理及評估等工作。有關成果及時報部。
交通運輸部
2022年1月16日
交通強國建設評價指標體系
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客觀評估交通強國建設進程和開展國際對標,科學引導各地區、各行業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充分發揮交通強國建設評價指標體系的“標尺”和“指揮棒”作用,制定本指標體系。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推動交通運輸實現“三個轉變”,打造“四個一流”,堅持典型引領、可比可取,構建以國家綜合指標為統領,行業指標、省域指標為基礎的交通強國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切實發揮引導作用,加快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強國,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當好開路先鋒。
二、指標體系設置
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覆蓋范圍廣,區域間、城鄉間、行業間發展不平衡。綜合考慮,交通強國建設評價指標體系按照1個國家綜合指標、5個行業指標和31個省域指標進行設置。
——國家綜合指標:聚焦綜合交通運輸,注重國際橫向比較,設置國家綜合指標,科學定位我國交通運輸發展水平,科學引導行業、省域層面的指標設置。
——行業指標:在國家綜合指標框架下,設置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5個行業層面指標,充分體現行業特點。
——省域指標:在國家綜合指標框架下,設置31個省域層面指標,既包括“共性指標”,以評價省域發展水平和進行橫向比較,又設置“個性指標”,以體現省域差異化特點。
三、指標選取原則
——引領性。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落實共同富裕要求,契合交通強國建設重點任務,充分發揮指標體系對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標尺”和“指揮棒”作用。
——代表性。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聚焦交通運輸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短板,瞄準交通強國建設目標任務,遴選“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典型指標。
——可比性。對標國際先進水平,著眼交通強國建設共性需求,立足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發展實際,利于橫向、縱向對比分析,遴選便于比較的指標。
——獲取性。在既有統計方法數據基礎上,盡量采用可取、易得、計算簡單的數據,并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方法新手段獲取數據。
——時效性。根據新形勢新要求,結合交通強國建設進程,對指標體系進行定期評估,視情調整完善,更好適應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需要。
四、國家綜合指標構成
綜合考慮各地區、各行業特點,注重交通運輸與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相協調,統籌發展和安全,圍繞“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從“基本特征、評價維度、評價指標”三級設置20項評價指標。相應設置部分表征指標,供行業、地方制定指標參考,具體見附件
國家綜合指標
(一)安全。
“安全”是交通發展的永恒主題,是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前提。重點從生命安全、應急保障、自主可控3個評價維度設置4項指標。
1.交通運輸安全性。該指標反映貫徹統籌發展和安全要求,主要體現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輸服務、交通運輸工具裝備等安全運行能力及行業安全生產關鍵崗位從業人員素質。
2.交通系統韌性。該指標反映交通運輸系統穩定性與可靠性,主要體現綜合運輸通道、客貨運樞紐、關鍵路段工程、重要港口航道等交通基礎設施在重大突發事件下的可替代、易修復、抗毀壞能力等。
3.應急響應水平。該指標反映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快速響應能力,主要體現在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實施應急救援、交通運輸保障,有效降低減輕突發事件影響等。
4.交通設施裝備水平。該指標反映交通運輸設施裝備技術水平,主要體現我國交通運輸領域設施、裝備、產品等核心技術方面的先進程度以及自主可控能力。
(二)便捷。
“便捷”是對交通供給能力和質量的要求,提高交通基礎設施通達程度,便利人民群眾出行,注重交通運輸服務公平性,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重點從覆蓋廣泛、快捷順暢2個評價維度設置5項指標。
5.交通基礎設施覆蓋銜接水平。該指標反映交通基礎設施、運輸服務的空間布局和銜接水平,主要體現各方式、各層級交通運輸網絡的通達覆蓋水平。
6.對外連通度與國際化水平。該指標反映我國與其他國家的交通連通程度,交通運輸對產業鏈、供應鏈的運輸保障水平,主要體現我國對外交通運輸服務的覆蓋能力和國際物流供應鏈服務保障能力。
7.交通基礎設施無障礙水平。該指標反映交通基礎設施服務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兒童等特殊群體無障礙出行及正常使用情況,主要體現特殊群體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務水平,滿足老齡化社會交通需求,提升交通運輸服務人性化、精細化水平。
8.全國123出行交通圈覆蓋率。該指標反映都市區1小時通勤、城市群2小時通達和全國主要城市3小時覆蓋的人口情況。
9.全球123快貨物流圈覆蓋率。該指標反映快貨國內1天送達、周邊國家2天送達、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達的覆蓋情況。
(三)高效。
“高效”是對交通供給效率的要求,充分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手段,提高交通基礎設施利用效率、銜接轉換效率、運營管理效率和交通網運行通暢水平,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重點從高效利用、一體協調、智能創新3個評價維度設置5項指標。
10.交通設施利用率。該指標反映設施利用合理化水平,主要體現交通設施利用效率。
11.交通網運行通暢水平。該指標反映交通網絡運行的通暢程度,主要體現合理運行速度區間的占比情況、設施能力和需求匹配情況。
12.旅客聯程運輸水平。該指標反映旅客出行一體化服務水平,主要體現交通運輸全鏈條高質量服務能力。
13.貨物多式聯運水平。該指標反映貨物通過兩種及以上運輸方式一體化裝載、銜接和轉運的效率及發展水平。
14.綜合交通智慧化水平。該指標反映交通基礎設施、交通裝備、運輸服務和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以及系統的智慧化發展程度。
(四)綠色。
“綠色”是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推動形成綠色交通發展方式,提高資源集約節約化水平,促進交通與自然和諧共生。重點從生態環保、集約節約2個評價維度設置3項指標。
15.交通運輸工具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與碳排放水平。該指標反映由交通運輸工具產生的大氣污染物與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情況,體現減排效果。
16.交通與環境協調發展水平。該指標反映交通運輸綠色發展水平及能源綜合利用效率,重點從城市綠色出行水平和新能源載運工具推廣應用等方面進行衡量。
17.交通基礎設施空間資源集約化水平。該指標反映綜合交通及各運輸方式對土地、岸線、線位等國土空間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情況。
(五)經濟。
經濟”是對交通投入產出比率的要求,體現用戶以可承受的價格享受到高品質、高性價比的運輸服務,全面適應并支撐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從經濟適應、支撐有力2個評價維度設置3項指標。
18.交通支出可承受能力。該指標反映人民群眾對交通運輸時間成本和支出費用的可承受能力,以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財務可持續能力、全生命周期成本可承受能力、有效防范債務風險能力。
19.交通運輸對經濟增長貢獻率。該指標反映交通運輸業對GDP增長的全部貢獻程度,包括直接貢獻和通過促進消費、帶動相關產業增長的間接貢獻等。
20.通道樞紐經濟發展水平。該指標反映運輸通道和交通樞紐建設對經濟引領促進水平,體現對客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集聚帶動作用,以及促進經濟要素循環、推動交通與周邊經濟協同發展的能力。
五、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作用,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實施工作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行業、省域指標研究制定的指導,整體有序推動指標體系制定、實施和完善等工作。
(二)完善體系構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抓緊制定交通強國建設評價指標測算指南,遴選引領性強、條件成熟的指標向全國推廣。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要結合自身特點,提出符合行業實際情況的指標。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從本地區實際出發,加快制定指標體系,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確保指標體系盡快落地。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建立區域協調聯動機制,攜手研究建立區域指標。鼓勵具備條件的中心城市研究建立市級層面指標。
(三)實行定期評估。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對指標體系進行定期評估,視情調整完善。創新數據采集方式方法,健全交通運輸統計體系,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夯實數據獲取能力,拓展數據來源渠道,提升調查研究和分析能力。
國家綜合指標具體表征指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