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運輸局,廣德市、宿松縣交通運輸局,廳直相關單位,廳機關相關處室: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安徽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皖交審批﹝2021﹞124號)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交通運輸行業新型監管機制,提升事中事后監管能力,全面推行全省交通運輸領域信用承諾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交通運輸行業全面實施信用承諾制,是強化市場主體的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有效銜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改革,簡化各項行政許可或公共服務事項流程,激發市場活力重要舉措;是實施事中事后分級分類監管,推動形成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二、信用承諾主體及范圍
交通運輸行業信用承諾主體是指在我省向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行政審批事項、政務服務事項申請、進行失信信用修復及主動承諾的各類市場主體,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
交通運輸行業信用承諾范圍為我省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權責范圍內的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及交通運輸行業組織管理服務權責范圍內有關事項。
三、交通運輸信用承諾類型
(一)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在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提出行政審批申請時,交通運輸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按告知承諾書格式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后,交通運輸審批部門作出審批決定,申請人對承諾提交的材料承擔法律責任,對虛假承諾的申請人依法實施相應懲戒措施。
(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諾。市場主體在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時,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次要申請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交通運輸審批部門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處理辦法。申請人作出相應書面承諾后,按照正常流程辦理,在承諾期限內,申請人補正補齊所欠缺材料后,予以辦結。
(三)證明替代型信用承諾。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公民人身、重大財產安全的證明事項外,交通運輸部門在辦理有關事項時,以書面(含電子文本)形式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可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交通運輸部門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四)行業自律型信用承諾。交通運輸領域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在本行業內開展自律型信用承諾,可根據交通運輸領域特點制定行業內自律承諾標準文本,組織會員作出承諾并公開。
(五)信用修復型信用承諾。存在失信記錄的交通運輸行業市場主體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后,申請信用修復,按要求向有關部門提交信用承諾書并承諾一定時間內不再產生新的失信行為,予以修復。
(六)主動公示型信用承諾。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市場主體主動發布綜合信用承諾或運輸服務質量、招投標、業績公示等專項承諾,公開聲明服務標準、質量、踐諾履約等,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七)其他類型信用承諾。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需要,開展的其他類型信用承諾。
四、信用承諾主要內容
《信用承諾書》應含市場主體名稱、證件類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居民身份證)、證件號碼、承諾內容、承諾日期等。信用承諾一般內容包括: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全面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提供給行業管理部門及行業組織的所有資料均合法、真實、有效,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嚴格依法開展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活動,主動接受行業監管,自愿接受依法開展的日常檢查。違法失信經營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四)自覺接受行政管理部門、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五)依法依規接受處罰,主動積極整改,不再觸犯相關法律法規,今后做到履約守信等;
(六)根據行業管理規定需要做出的其他承諾。
五、工作程序
(一)信用承諾。信用承諾一般在市場主體申請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辦理資質審核等管理和服務活動時做出,《信用承諾書》由市場主體填寫,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信用承諾應綜合考慮各類承諾的關系,盡量避免重復承諾、多頭承諾。
(二)信用承諾公開。各級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在市場主體獲得行政審批、資質(資格)認定或者中標等后,將市場主體信用承諾書在交通運輸門戶網站或者“信用交通·安徽”網予以公開,加大各類信用承諾的公開公示力度。在公示自然人信用承諾書時,應依法做好涉及個人隱私的保護工作。
(三)踐諾行為監管。交通運輸各級行政機關或有關行業組織根據監管職責和市場主體作出的信用承諾,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聯合監管及監督、驗收等工作,對市場主體踐諾行為進行監管,將違諾情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
六、有關要求
(一)全面落實推進。各級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信用承諾工作,將其作為深化行業“放管服”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建立完善信用承諾工作機制,明確責任,落實專人,精心組織,確保信用承諾工作有序推進。
(二)注重承諾應用。各級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將信用承諾納入交通運輸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對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將踐諾情況作為評優評先、政策扶持、差異化監管的依據;對違諾者實行拒絕提供綠色通道及容缺受理便利服務等懲戒措施;市場主體有嚴重失信行為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證明事項的信用承諾。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信用承諾制宣傳教育,普及信用知識。并結合日常執法監管、專項檢查等活動,讓交通運輸行業市場主體深入了解信用承諾的內容和要求,引導做出信用承諾,增強信用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市交通運輸局,廣德市、宿松縣交通運輸局,廳直相關單位,廳機關相關處室,要嚴格按照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目錄要求歸集信用承諾相關信息,并適時總結信用承諾制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及經驗做法,形成信用承諾應用案例信息于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經本單位、本部門審核后推送省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系統平臺。
(五)堅持自愿原則。各級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不得將信用承諾作為強制前置條件,要按照市場主體自愿承諾的原則開展工作。事前要明確告知市場主體,令其深入了解信用承諾的內容和要求,促進市場主體不斷增強自律意識。
正文及附件下載: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實施交通運輸信用承諾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