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解讀
2021-08-27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日前,交通運輸部頒布《關于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8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便于有關單位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解讀如下:
根據國辦有關通知要求,結合當前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需要,我部組織開展了“與行政處罰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罰款規定清理”工作。根據清理結果,通報批評原來不屬于行政處罰,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中作為行政管理手段符合當時的立法要求,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將其明確為行政處罰后,此前規定的通報批評因不滿足新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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