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負責人、理事和常務理事產生程序
第一條 根據民政部關于印發《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試行)》和《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條 本協會負責人包括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第三條 設立本協會負責人、理事和常務理事產生候選人制度。
第四條 負責人產生程序包括提名、任職審核、選舉、備案和任職公示。
任職審核程序包括提交國家機關工委社會組織管理部門的審核批準,提交材料符合有關要求。
任職公示包括負責人個人簡歷。
第五條 理事和常務理事的產生程序包括提名、自愿申請、審核、選舉、任職公示。
第六條 換屆候選人名單由協會上一屆會長、秘書長或理事會提名;
非換屆負責人變更或增減由協會當屆會長、秘書長或理事會提名。
第七條 理事或常務理事的申請、變更、增補減少由協會常設機構受理,經協會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后提名。
第八條 被提名的負責人候選人應符合主管部門及協會章程所規定的任職條件,并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簡歷。
第九條 經提名的負責人候選人名單由協會常設機構工作人員提交協會黨建機關進行負責人任職審核。
第十條 換屆負責人候選人經新一屆理事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非換屆負責人候選人經當屆理事會采取無記名方式表決通過。
第十一條 候選人選舉實行等額選舉。
第十二條 參加選舉的理事(或理事代表)到會人數應達到理事總數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候選人得到的贊成票達到參加選舉理事人數的二分之一(含)以上為有效當選。
第十三條 參加選舉人有權表示贊成、反對和棄權。投棄權票的不能再另選他人。選票內無任何投票決定標記的為無效票。
第十四條 投票選舉現場設總監票人1名、監票人2名,計票人2-4名。
第十五條 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由秘書長提名,會長審核,經理事會無記名表決,表決結果達到參加選舉人數1/2即通過。已經提名為候選人的,不能擔任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
第十六條 選舉結果由總監票人宣布。
第十七條 選舉結束后,由協會常設機構工作人員完成負責人任職備案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協會發布負責人、理事和常務理事的任職信息公告,公告內容應包括任職負責人的個人簡歷。
第十九條 本程序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實施。本程序理事會表決通過前,實行限期過渡實施,限期過渡實施是本程序經協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至下一次理事會前的臨時執行程序。
第二十條 選舉票樣由協會常設機構制作,選舉票樣應符合選舉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條 本程序由協會常設機構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程序自理事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實施。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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