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隨著人們維權意識的逐步提高,筆者梳理了一些目前汽車維修質量糾紛中的一些熱點問題,并結合交通運輸部2019年發布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0號)向汽車維修企業提出十點建議,以有效避免維修質量糾紛,包括:如何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如何規范維修合同、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等內容。
1、 如何做到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具體參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0號)(以下簡稱《規定》)第二章經營備案和第三章維修經營、《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JB/T816-2011)執行。
2、 如何規范維修合同?
維修合同(托修單)是保護承托修雙方的一個利器,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糾紛。
修車前:簽訂維修合同(托修單),明確作業項目、材料、工時價格、計劃完工時間,并交客戶簽字確認
修車后: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托修方自行處理或由維修企業代為處理,并讓客戶簽字確認。
竣工后: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并嚴格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
3、 不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有哪些法律后果?
《規定》第三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法律責任:根據《規定》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情節情況進行處罰,包括:責令改正、罰款、責令停業整頓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說明:《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可在“汽車維修公共服務平臺”的汽車維修企業管理系統中自主打印。 4、 關于只拆解不維修客戶的拆解費問題?
在動拆前要將收費標準告知客戶,經客戶簽字確認后方可拆解。
5、 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的內容和要求是什么?
《規定》第三十三條:維修檔案應當包括:維修合同(托修單)、維修項目、維修人員及維修結算清單等。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維修檔案還應當包括:質量檢驗單、質量檢驗人員、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等。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填報、及時上傳承修機動車的維修電子數據記錄至國家有關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
6、 竣工出廠保證期制度保多久?
《規定》第三十六條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質量保證期
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 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
二級維護 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
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 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第三十六條的規定。
7、 承修出租車等營運車輛需要注意什么?
需注意由于維修時長而牽涉到誤工費問題,所以承修前務必與托修方就維修時長達成一致,并在維修合同中體現出來。
8、 關于維修是否合理收取費用問題?
《規定》第二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機動車維 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 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后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準執行。
這里有三層意思:1)省級行業協會制定的;2)報管理機構備案的;3)生產廠家公布的(一般是指授權的特約維修站)
天津市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參照協會制定的2018版《工時定額》。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準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9 、關于維修結算票據問題?
《規定》第二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并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作為托修方追責依據。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應當符合交通運輸部有關標準要求,維修結算清單內容應包括托修方信息、承修方信息、維修費用明細單等。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10、 關于客戶投訴不是原廠件問題?
機動車維修配件實行追溯制度。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同質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