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各整車生產廠家使用說明,電池廠家技術資料,西安市機動車服務行業協會現編輯如下新能源車輛使用說明。
目前社會上的純電動車輛基本處于三種狀態:正常運營車輛、機動運營車輛、久放不用車輛。
一、 正常運營車輛使用說明
正常運營車輛:指每天運營并充放電的車輛
1.純電動汽車使用的注意事項——正確掌握充電時間提出新車后必須及時補充電能,保持電池在充滿狀態;使用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準確把握充電時間,參考平時使用頻率及行、里程,自我把控充電時間;正常行駛時,如電量表同時顯示紅燈和黃燈,應及時進行充電;只顯示紅燈,應立即停止運行,進行充電。 注:過度放電、充電不足都會縮短電池使用壽命,同時充電時間不宜過長,否則會形成過度充電,使車輛電池發熱。在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超過55℃,應停止充電。
2. 純電動汽車使用的注意事項——保護好充電器,盡量避免充電器顛簸振動。為了降低成本,目前市場上的充電器基本上都沒有做高耐振動的設計,很多充電器經過振動后,其內部的電位器會漂移,導致整個參數漂移,致使充電不穩定;所以建議如果一定要移動充電器,盡量用塑料泡沫包裝好;同時為了減少不規范充電方式對電池造成的損傷:充電時要保證充電器的通風(否則不但影響充電器的壽命,還可能發生熱漂移而影響充電狀態)
3. 純電動汽車使用的注意事項——定期深放電,電池定期進行一次深放電有利于"活化"電池,可以略微提升電池的容量。一般的方法是定期對電池進行一次完全放電,完全放電的方法是在平坦路面正常負荷的條件下行駛到第一次欠壓保護。
注意:我們特別強調第一次欠壓保護,電池在第一次欠壓保護以后,電池經過一段時間以后,電壓還會持續上升,又恢復到非欠壓狀態,這時候如果再使用電池,對電池的傷害很大,在完成完全放電之后,對電池進行完全充電,會感覺電池容量有所提升。
4. 純電動汽車使用的注意事項——嚴禁存放時虧電,在虧電狀態下存放電池,很容易出現電池電壓不均衡,性能下降,造成充電不足,電池容量下降;虧電狀態閑置時間越長,電池損壞越重;因此,電池閑置時,應每月補充電一次,這樣能較好地保持電池健康狀態。
5. 純電動汽車使用的注意事項——避免大電流放電,純電動汽車在起步時,要均勻加速,盡量避免猛踩油門,形成瞬間大電流放電;大電流放電容易導致損害電池極板的物理性能,電池不宜放置在密封的容器內,禁止接近明火、將蓄電池拋入火中或浸沒在水中以及在陽光下直接暴曬;停車時一定要關閉車內所有電源。
6.純電動汽車使用的注意事項——電動汽車的清洗純電動汽車的清洗應按照正常洗車方法,清洗過程中要注意避免水流入車內充電插座,避免車身線路短路。在下列情況下,這些行為將引起油漆層的剝落或導致車身和零部件腐蝕,最好馬上清洗車輛:
·在沿海公路行駛時
·在撒有大粒咸鹽(融化冰雪)的路面上行駛時
·沾有油脂等雜物時
·空氣里含有大量灰塵、鐵屑或化學物質的地區內行駛時
7. 純電動汽車使用注意事項:使用220伏交流慢充充電必須使用符合充電槍要求的線徑,否則容易造成線路過熱引發火災;為了避免充電時插頭發熱,220伏電源插頭或充電器輸出插頭松動、接觸面氧化等現象都會導致插頭發熱,發熱時間過長會導致插頭短路或接觸不良,會損害充電器和電池,同時也將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發現上述情況時,應及時清除氧化物或更換接插件。220伏電壓應保持在210至230伏之間,否則容易造成充電跳槍或者無法充電。
8. 純電動汽車使用注意事項:建議每天都充電,這樣使電池處于淺循環狀態,電池的壽命會延長,并且保證每次充電都充到充電槍自動跳槍,即便您的續行能力要求不長,充一次電可以使用2到3天;長時間多次不充滿電會造成電池SOC偏差過大,造成顯示續航與實際續航不符。
9. 純電動汽車涉水深度不允許超過20CM至30CM(具體詳見各車型使用說明)。
10. 應該嚴格按照廠家技術要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保證車輛技術狀況。
11. 洗車時高壓水槍應避免直接沖洗車輛高低壓線束。
12. 合理使用空調暖風能有效提升續航里程。
二、機動運營車輛(運營頻率不固定),久放不用車輛(庫存車輛)
1.安全須知
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請務必仔細閱讀并遵守以下條款:
. 嚴禁任何時候用雙手或金屬、導線同時接觸電池箱體的正負極;
. 嚴禁私自拆解電池箱體和電池模塊;
. 要求維修人員必須持有安監局頒發的合格電工證或電池廠商的售后人員;
. 在操作和維護電池系統時,需要穿戴絕緣手套,嚴禁佩戴手表等金屬品;
. 測試或使用電動汽車時應時刻注意觀察動力電池系統的剩余電量,切忌電量用盡時(SOC小于30%)才拖車回去充電,拖車過程中車載DC/DC(給燈光、雨刮等供電)、轉向助力、剎車助力等輔助系統仍在消耗電量,拖車距離較遠時同樣會導致動力電池系統放電;
. 嚴禁單獨從動力電池系統個別電池包上引出電源線給車載低壓電器供電,以避免整組電池的一致性被人為破壞;
. 嚴禁將動力電池箱作為承重臺使用;
. 嚴禁私自在動力電池箱上鉆孔,作為線束連接支架使用;
. 嚴禁私自修改整車線路及臨時拉線等方式,避免電氣安全事故;
. 嚴禁將動力電池箱與火源接觸;
. 嚴禁在動力電池箱上覆蓋任何物品;
. 嚴禁人為對動力電池系統進行擠壓、刺穿、燃燒等破壞電池系統的行為;
. 清洗車輛時,應避開高壓元器件,避免與水接觸后產生不良后果;
. 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充電樁及設備;
. 動力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如果出現異味、異常聲響,請立即停止充電;
. 動力電池在放電過程中,如果出現異味、異常聲響,立即停止放電。
注:如果出現上述現象,請及時與廠家聯系,請勿私自拆卸,以防電池模塊內部短路。
2.車輛存放要求
(1)存放場地應具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沙、消防水、滅火器等,保持道路通暢;
(2)車輛存放的最佳 SOC 區間:40%~80%;
(3)動力電池系統的存放環境要求通風、干燥、不受陽光直曬、不受雨淋、遠離熱源,環境溫度 5℃~40℃;
(4)動力電池系統的存放環境應無腐蝕性、爆炸性和破壞絕緣的氣體或導電塵埃。
3.庫存車保養及要求
庫存車輛的保養主要包括動力電池和車輛部分項目的保養,客戶單位應按保養要求認真作業,安排專人負責,并做好保養記錄。
4.庫存車出庫
庫存時間超過 6 個月的車輛的出庫投入運行,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車輛性能及外觀完好合格:
(1)車輛投入使用前,為激活電池系統至少需進行一次滿充電(含均衡以恢復電池的性能到最佳狀態),由電池廠家用上位機對電池進行全面檢查;
(2)對車輛進行出庫檢查,確保車輛外觀完好及整車性能正常;
(3)查看出庫車輛的歷史保養記錄;
(4)出庫車輛經三方(客戶、電池廠家、廠家售后)簽字登記后方可投入使用;
(5)若客戶未按車輛存放及維護保養要求進行定期全面保養,可能存在因存放不當或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導致的電池箱體變形、密封、緊固件連接失效、線束破損、電芯一致性變差等潛在隱患未被及時發現和處置,進而引發行駛里程變短、功能失效甚至安全事故,給客戶帶來更大財產損失。
注:請廣大的客戶單位對庫存車輛動力電池的維護保養給予高度重視,嚴格執行,避免不必要的質量保修糾紛。
三、動力電池組搬運及存放說明
由于鋰是一種特別容易發生化學反應的金屬,易延伸和燃燒,鋰電池包裝和運輸,如處理不當,易燃燒和爆炸,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特對鋰電池倉庫管理做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
(1)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屬危險品,為保障后續搬運運輸安全,所有鋰電池(組)須通過UN38.3測試;
(2)因鋰電池特性問題,所以儲存環境要在18-25度內;
(3)濕度要求:有效控制倉庫濕度,避免倉庫長時間處于極端濕度(相對濕度高于90%或者低于40%);
(4)鋰電池倉庫應用磚墻實體相隔,庫房必須采用封閉、防爆或其他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應配備品種數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6)有鋰電池的地方,一定要有嚴禁吸煙等一些違禁條例規定;
(7)不準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場地附近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
2、儲存要求
(1)電池應貯存在通風良好、干燥和涼爽處高溫和高濕可能損害電池性能或腐蝕電池表面;
(2)電池紙箱不應該堆得超過規定的高度如果過多的電池紙箱堆在一起,底層的紙箱中的電池可能變形,導致出現漏液;
(3)電池應避免存放或陳列在陽光直射處或會遭受雨淋的地方;電池被淋,絕緣電阻會減小,可能出現自放電和生銹,溫度上升可能損壞電池;
(4)以原有的包裝存放和陳列電池將去掉包裝后電池亂堆放,易引起電池短路和損壞;
(5)對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隔離存放。
3、搬運要求
(1)進行物料搬運時,無論使用何種搬運工具,都應妥善處理,以防物料掉落或損傷等;
(2)進行物料搬運時,應考慮負荷、疊層、方向性等問題;
(3)使用叉車或推車,其裝載方式應先重后輕,被運物料不可超過通道及電梯門的寬度及高度,速度需適中;
(4)搬運者應使用合格的搬運工具(叉車、推車等);
(5)電池紙板箱應小心裝卸,粗暴裝卸可能導致電池短路或受損,從而導致漏液、爆炸或著火。
4、處理要求
(1)在與地方法規不抵觸的情況下,鋰(原)電池可作公共垃圾處理;
(2)禁止拆卸電池;
(3)除了使用經批準的可控制爐子外,禁止用火處理電池。
5、倉庫要求:
(1)倉庫管理人員要每天檢查貨物信息,如發現儲位不規范、帳物不符、品質問題及時反饋和處理,工作結束或下班,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2)每天對倉庫區域進行清潔整理工作,及時清理地面的污物、雜物并將倉庫內的物料整理到指定的區域內,達到整潔、整齊、干凈、衛生、合理的擺放要求;
(3)倉庫內保持安全通道暢通,杜絕有堆積物,保證人員安全;
(4)倉庫內的規劃區域要有明確標識,其中物料擺放區內要分類存放,且有醒目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