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交通運輸信息化標準是確保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規范有序,提升信息化服務效能,保障網絡安全的基礎技術手段。為加快交通強國建設,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適應信息技術發展新形勢,迫切需要修訂《交通運輸信息化標準體系》(以下簡稱體系),以有效解決部分標準滯后、引領性不強等方面問題,進一步明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標準制修訂任務,為交通運輸信息化發展提供標準支撐。
二、編制原則。
體系是在認真分析國家及交通運輸各專業標準體系、廣泛了解信息技術與行業融合發展情況的基礎上,對交通運輸信息化發展的趨勢和方向作深入研判后構建。具體編制原則如下:
1. 先進性原則。
體系的制定遵循國家信息化、標準化發展戰略,適應綜合交通運輸現代化發展需要,促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在交通運輸行業的創新應用和發展,并為后續進行業務領域、重點技術領域擴展留有空間。
2. 協調性原則。
體系與國家和行業信息技術標準化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相銜接,與《交通運輸標準化體系》及重點領域標準體系相協調,為促進交通運輸領域業務協同發展提供支撐。
3. 系統性原則。
體系聚焦信息化硬件設施、信息資源管理、信息化技術應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程等重點信息技術領域,按照交通運輸信息化標準內在聯系,系統性地構建標準體系框架。
三、交通運輸信息化標準范圍界定。
交通運輸信息化標準是指,交通運輸行業在信息化咨詢、設計、建設、實施、運行、維護等活動中,為滿足管理需要和用戶需求,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的可重復使用的規則、準則、規范或要求。
納入體系的標準是指綜合交通運輸、公路、水路領域與信息化直接相關的現行有效以及列入近三年制修訂計劃的國家標準與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以及公路工程及水運工程現行標準中的信息化標準,鐵路、民航、郵政單一領域的標準不納入。
四、標準體系構成
根據《標準體系構建原則和要求》(GB/T 13016-2018),體系按照交通運輸行業在信息化咨詢、設計、建設、實施、運行、維護等活動中產生和制定的信息化標準內容及其內在聯系進行劃分,劃分為100基礎通用,200基礎設施,300數據資源,400信息應用,500網絡安全和600工程規范六個部分。
基礎通用100,包括術語及符號、分類與代碼、數據元與元數據和通用規則四類。
基礎設施200,包括硬件設備、網絡與通信兩類。
數據資源300,包括數據表示、數據采集、數據交換和數據管理四類。
信息應用400,包括技術要求和測試維護兩類。
網絡安全500,包括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網絡信任和安全服務四類。
工程規范600,包括工程建設、工程管理、工程運維三類。
體系共包括標準495項,包括基礎通用標準73項,基礎設施標準81項,數據資源標準90項,信息應用標準195項,網絡安全標準11項,工程規范標準45項。
相關文件: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發布《交通運輸信息化標準體系(2019年)》的通知